目前,用于冷卻塔設計的氣象參數分為三種情況進(jìn)行計算。
在第一種情況下,根據夏季超過(guò)每年最熱20天的日平均干、濕球溫度計算日平均干、濕球溫度。氣象資料要求不少于5-10年,保證率94.4%。該方法適用于設計要求較低的場(chǎng)合。保證率94.4%,即夏季6、7、8月不能保證設計規定的降溫效果92天,其余時(shí)間(天)可達到設計規定的降溫效果:92×(1-94.4%)=4.55天。
第二種情況:按每年夏季最熱10天平均干、濕球溫度的設計計算,保證率為97.3%,達不到設計規定冷卻效果的天數為92×(1-97.3%)=215d,目前我國設計的冷卻塔基本上是根據第二種情況設計。
第三種情況:設計按5天晝夜平均氣溫或白天平均氣溫1:00(或2:00 p.m.)設計。保證率為98.6%,即不能達到設計規定冷卻效果的天數僅為92×(1-98.6%)=1.3d。